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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首次按新环保法查扣企业排污设备
 
发布时间:2015/10/19  访问人数:1225
 

新华网哈尔滨5月12日电(记者许正)记者12日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这个省对5家违法企业的排污设备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这是黑龙江省环保部门首次按照新环保法行使查封扣押权。

  这5家企业包括哈尔滨市双城区周家镇东安村石家铸造厂、阿城区亚沟镇建民采石场、佳木斯市汤正泉塑料粉碎厂、双鸭山市名轩浴池和矿务局机关浴池,其排污设备均被环保部门实施不同期限的查封扣押。

  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查封扣押权被认为是新环保法强化环保部门监管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让新的监管手段真正成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督促排污者自觉履行责任的有力武器。[责任编辑: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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